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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T每周行业信息分享——食品篇(2018年第36期)

来源:中鼎检测 日期:2018-09-19 点击:3340次

以下是小C为大家收集的一周食品信息,阅读相应新闻详细的内容,可以点击文章标题链接阅读原文

法规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月饼消费提示:如何阅读月饼标签(详见每周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64号(详见每周课堂)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食品生产许可权限及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203号)

关于征求《肉类罐头中牛、羊、猪、鸡、鸭源性成分检测方法》等两项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政府抽检通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18年第二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分析的通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第54期)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36期)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秋、国庆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39期)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400批次食盐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8年第1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都安维记食品厂飞行检查情况的通告

民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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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残留超标罚菜贩5万,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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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南县市场监管局整治月饼“过度包装”(详见每周课堂)

每周课堂

1.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月饼消费提示: 如何阅读月饼标签

【信息原文】

中秋佳节将至,各式各样的月饼上市,如何通过月饼标签来选购月饼,本期为您进行解读。

【信息解读】

一、标签信息要齐全,“9+”要素不可缺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要求,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9大项目,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在超市、商店等正规食品销售场所或渠道销售的月饼,其标签应包含上述信息。不要购买或食用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标示的产品。

除了前面说的食品标签,有的月饼还会提供食品营养标签。营养标签主要包括:表格形式的“营养成分表”,以及解释营养成分水平高低的“营养声称”和解释健康作用的“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其中,营养成分表至少应标出5个要素(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的含量及其占每日所需营养素参考值(NRV)。消费者可根据营养素参考值和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食用。此外,多数月饼中的能量、脂肪和碳水化合物较高,不宜过量食用,否则容易引起肠胃不适,特别是老人、儿童、肠胃功能弱者。

二、配料顺序有讲究,致敏信息勿漏读

月饼是由小麦粉等谷物粉或植物粉、油、糖(或不加糖)等为主要原料制成饼皮,包裹各种馅料,经加工而成。由于月饼品种繁多,制作饼皮和馅料的配料种类不尽相同。

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要求,食品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都必须在配料表中注明,并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的加入量,依从高到低顺序逐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不按照递减顺序排列。正规渠道销售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种类和添加量均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添加。

此外,配料中若含有可能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及其制品,如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等,厂家可以(不是必须)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易敏人群在挑选或食用月饼时需注意仔细查阅配料表,以及配料表邻近位置是否有提示信息。

三、生产日期要细看,保质期限需注意

正规渠道销售的月饼,包装上会清晰标示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选购月饼时,不要购买已过保质期的产品,还要注意查看礼盒及单件食品包装上的标示。国家规定,当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标示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时,例如月饼礼盒中含有多种口味的月饼或同时含有其他食品,其外包装上标示的生产日期应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而且外包装上标示的保质期应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计算;也可在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四、贮存条件不可少,保存得当品质佳

按照法规要求,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标示贮存条件,贮存条件的标示形式有:常温(或冷冻,或冷藏,或避光,或阴凉干燥处)保存;×× - ××℃保存;请置于阴凉干燥处;常温保存,开封后需冷藏;温度:≤××℃,湿度:≤××%等。按照贮存条件保存月饼,可保证其在保质期内的特有品质;另外,月饼不宜与其他食品、杂物存放在一起。

我司具备月饼相关项目的测试能力及资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64号

【信息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就加强猪用饲料监管工作有关事项做出公告,详见信息解读。

【信息解读】

一、饲料生产企业暂停使用以猪血为原料的血液制品生产猪用饲料。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生产或销售的相关猪用饲料产品(包括半成品、残次品),饲料生产及销售企业应当按批次抽样送检。检测结果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阴性的,可以继续销售;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饲料生产企业应当主动召回产品,并在饲料管理部门监督下,对相关产品予以无害化处理。

三、养殖场(户)暂停使用相关饲料产品饲喂生猪。库存的有关饲料产品,待其生产和销售企业的产品检测结果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阴性后,可以继续使用。

四、已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省份及其周边省份的养殖场(户),不得使用泔水饲喂生猪;其他省份的养殖场(户),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饲喂生猪。

五、各地畜牧兽医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做好辖区内饲料生产及销售企业相关猪用饲料产品的抽样检测工作。对确诊的阳性产品,要按照有关规定立即组织和监督有关企业做好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和追溯排查工作,以及相关生产设施、场所、运载工具等的清洗消毒。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饲喂生猪的行为,要依法严格监管。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泔水全链条管理。

六、本公告自2018年9月13日起实施。

3. 安徽省阜南县市场监管局整治月饼“过度包装”

【信息原文】

9月13日起,安徽省阜南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中秋月饼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月饼质量检验合格情况、包装标识、台帐记录及索证索票情况,严厉打击质价不符、虚假宣传以及利用过度包装销售劣质月饼、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针对月饼市场是过度包装重灾区的实际情况,执法检查组对生产及流通领域的月饼包装进行严格检查,向广大生产经营者宣传食品包装国家规定:一是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二是包装的层数不应多于3层,三是包装成本低于销售价格的20%。其中只要超过一项,都属于过度包装。过度包装的月饼可能面临召回、下架退市的局面。目前,该局已责令两家销售过度包装月饼的超市限期整改。

【信息解读】

过度包装:超出适度的包装功能需求,其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必要程度的包装。

包装空隙率:商品销售包装内不必要的空间体积与商品销售包装体积的比率。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 规定食品的限量要求如下:

1. 食品包装空隙率及包装层数的限量要求

2. 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应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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