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首页 - 新闻中心

CTT每周行业信息分享——食品篇(2018年第41期)

来源:中鼎检测 日期:2018-10-31 点击:3681次

以下是小C为大家收集的一周食品信息,阅读相应新闻详细的内容,可以点击文章标题链接阅读原文。

法规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集2019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意见的公告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征求2019年广东省重点产品质量监管目录的公告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散装食品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政府抽检通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45期)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2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详见每周课堂)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42期)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四十一期)

民间新闻

近千元一斤的“西湖龙井”和西湖“不沾边儿” 龙井茶比较试验让“李鬼”现形(详见每周课堂)

网传白糖加入工业酸?吃糖等于吃石灰?专家:无稽之谈

如何正确阅读食品检测报告(详见每周课堂)

柿饼涂“胭脂”,做一个“素颜朝天”的水果有多难?

每周课堂

1.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2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信息原文】

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8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糖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糕点等共982批次样品,合格样品962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肉制品1批次,饮料1批次,方便食品4批次,饼干1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酒类3批次,水果制品4批次,糕点5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包括:氯霉素、溴酸盐、菌落总数、酸价、霉菌、过氧化值、酒精度等。

【信息解读】

溴酸盐:是在饮用水行业大量使用臭氧进行杀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的一种毒副产物,是一种对皮肤、眼睛和黏膜有刺激性的物质,能引起呕吐、腹泻、肾脏功能障碍等,动物实验证明可致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溴酸盐≤0.01mg/L。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08)中规定溴酸盐<0.01mg/L。

溴酸盐不合格的可能原因:生产过程中控制不严、或者饮用水消毒过程中,臭氧添加过量及添加方式不当造成。

我司具有溴酸盐的检测能力及资质。

2. 近千元一斤的“西湖龙井”和西湖“不沾边儿” 龙井茶比较试验让“李鬼”现形

【信息原文】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对北京市场和电商平台销售的龙井茶开展了比较试验,测试结果显示:45个龙井茶样品中有4个假冒西湖龙井茶;3个假冒龙井茶;1个农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13个感官品质实测低于明示质量等级,且有1个样品冒用生产/经销企业名称。老舍茶馆、沃尔玛、欧尚、永辉、华联生活超市等商家都因销售“问题茶叶”而上榜。

比较试验中,有21个样品标称“西湖龙井茶”。国家标准规定,只有西湖产区生产的龙井茶才能称为“西湖龙井茶”。经测试,有4个仿冒西湖产区的龙井茶,这些茶叶感官品质不符合龙井茶(西湖产区)品质特征。此外,还有5个样品感官品质低于明示的西湖龙井茶等级。

比较试验中,有24个样品标称为龙井茶。经测试,有3个龙井茶为假冒龙井茶,且两个未标注质量等级信息,1个样品假冒生产/经销企业。其中,苏宁易购(东闽茶叶官方旗舰店)销售的绿茶龙井、六里轩官方旗舰店销售的“帝山香”古法雨前龙井、金钻茶叶官方旗舰店销售的绿茶龙井,不属于龙井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感官品质不符合龙井茶品质特征。此外,还有8个龙井茶样品感官品质实测低于明示等级

【信息解读】

西湖龙井茶是一种地理标志产品。以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所辖区域内的龙井群体、龙井43、龙井长叶茶树品种的芽叶为原料,采用传统的摊青、青锅、辉锅等工艺在当地加工而成的,具有“色绿、香郁、味甘、形美”品质特征的扁形绿茶。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监总局令第7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各地质检机构依法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施保护。对于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该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的;或者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可监督、举报。

我司具备西湖龙井茶感官(GB/T 23776)的检测能力和资质。


3. 如何正确阅读食品检测报告

【信息原文】

食品安全管理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要做好食品检验工作,在食品检验工作中能够及时发现在食品生产、运输及储存等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这样能够便于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者及时进行食品安全管理,在食品检验最后要及时出具食品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是所有检验工作的汇总,是食品检验工作的最终产物。 同时,食品检测报告是食品安全执法办案的重要依据,有很强的证据证明力。但实际工作中不少执法人员对食品检测报告的认识还停留在“拿来即用”的阶段,不会分析报告,把报告神圣化的倾向明显,以致办案定性处罚不够准确。为此我们将讨论如何科学理性地阅读以及运用食品检测报告。

【信息解读】

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出具法律效力的报告,可以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第三方机构至少要具备CMA资质,在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中涉及到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项:

一是样品信息。主要包括样品名称、商标、生产日期、规格型号、保质期、批号等重要内容。同时还应包括被检样品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地址及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

二是检验结果汇总。检验检测工作结束后,出具检验报告时通常将各部分检验检测结果汇总,便于直观体现被检样品的最终检验检测结果。

三是原始检验检测记录。通常情况下,所有检验检测工作的原始记录应附在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中。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是检验检测结果的出处,应科学、准确、规范。

四是食品检验报告的分类。食品检验报告出具时,相关检验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将检验报告进行分类,例如监管机构通常分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及抽检监测等,其他情况多为委托检验。检验报告的具体类别细化有助于检验报告的规范出具。

执法机构在使用食品检测报告时,要做到以下两点:

1、准确处理无检测结论的检测报告

出于各种原因,检测机构可能会出具有检测数值但没有检测结论的报告,也就是说报告没有明确判定受检食品是否合格。比如执法机构送检某一批次的肉制品,要求对成分进行检测。检测机构按规定检测,并出具了肉制品含有猪肉、鸭肉的成分的报告,检测结论没有判定合格不合格。在这种情况下,执法机构显然不能强行要求检测机构下结论,而是要结合案情进行判断,根据食品标签标示情况,认定该批肉制品是否有掺杂掺假。

2、要敢于对检测结论说“不”

比如食品检测中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检测项目。检测机构检测出受检食品含有微量某一食品添加剂,然后依据该食品添加剂不得添加的标准要求,做出不合格的结论。在这种情况下,执法机关还不能轻易予以确认,因为检出该食品添加剂并不意味着食品生产过程中肯定存在添加食品添加剂的情况,还有可能是因为食品添加剂合法带入或者本底存在等原因。另外,食品本身天然存在的物质(本底)如天然存在的苯甲酸、铝等不属于食品添加剂的范畴,可能存在有些检验机构依据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进行判定,出具产品不合格报告。此种情况,执法机构对食品生产过程中食品添加剂适用情况的监控(即过程监管,如食品生产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的投料记录等)是判断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否符合标准的最好手段。

CTT已获得CMA、CATL、CNAS等资质认可证书。

我们的服务消费品检测食品、化妆品检测环境监测培训及技术咨询
关于我们中鼎简介发展历程资质能力
资源中心报告查询召回预警乐享生活下载专区
新闻中心行业动态企业新闻活动信息
反馈和投诉热线